我們註冊結婚之後,奈啾爸爸曾經用輕鬆但疑似帶著期待的語氣問我會不會從夫性,或是保留我原有的姓氏,變成複姓,我一時語塞,隨意打哈哈過去,咕噥著說我可能會考慮看看。其實當時我壓根沒思考過這件事啊!
後來問了卡力對於從夫姓的想法,他聳聳肩說:「我不介意,妳自己決定就好。」既然這樣,那我就以不變應萬變嘍(又在亂用成語),反正我對名字的意識強烈,不願意取英文名字,還要英國人彆扭地喊我中文名字,繼續使用我自己的姓氏,看來正是最好的選擇。不好意思啦,奈啾爸爸!
也許你會想:「從不從夫姓無所謂吧,反正婚後還是會被叫布拉各太太啊!」噢哦,沒這回事呦!在臺灣,即便鄰居太太並沒有從夫姓,我們還是會自然而然地使用先生的姓去稱呼她們某太太;但是在英國,你不從夫姓,在英國人的邏輯裡,不使用你先生的姓去稱呼你某太太,才是有禮貌而且合乎規範的行為。卡力的阿姨柯蕾特和姨丈提姆結婚二十年,至今她依然是以自己的原姓史密斯在走跳江湖噢!
但是我還是有被稱作布拉各太太的時候啦!像是以卡力為主的邀請函就會只寫「卡力.布拉各先生與太太」,甚至有時候我自己訂餐廳都會用布拉各先生與太太來省麻煩,一次說明兩人關係,畢竟讓別人以夫妻來對待還是感覺很窩心的,尤其是慶祝結婚紀念日的時候呀。也就是說,只有在我們一起出現的場合,我才有可能和布拉各這個姓連在一起。
以後我會不會從夫姓很難說,但是有一件事是肯定的,卡力在臺灣的文件上和我一樣姓歐,你們可以儘管喊他「歐先生」啦哈哈哈!
/
延伸閱讀:[雜言] 那不是我的名字!